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的通知
广东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一) 瞄准产业发展需求。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解决产业链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形成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加快区域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 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创新合作机制和模式,通过平等协商,建立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促进创新联盟的有效运行和发展。
(三) 加强政府引导扶持。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对创新联盟的服务和支持,对创新联盟凝练的符合产业发展的重大和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四) 鼓励以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牵头,建立实体性质的联盟。创新联盟的组织允许多种形式,鼓励由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牵头,联盟成员协商,成立以公司制、社团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形式存在的创新联盟。
广东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地区的创新联盟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建本地区的产学研创新联盟,具备条件的向省部产学研办推荐申请组建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
(二) 创新联盟的认定。省部产学研办负责组织专家对创新联盟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对通过专家评审具备组建条件的创新联盟,纳入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计划。
陈建敏,020-83163383,chenjm@gdstc.gov.cn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2020年6月12日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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