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制】《儿童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团体标准启动会暨第一次研讨会顺利召开

首页标题    首页    本会动态    【研制】《儿童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团体标准启动会暨第一次研讨会顺利召开
 

 近日,由本会归口的《儿童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团体标准启动会暨首次研讨会顺利召开。南方医科大学教授刘强,郑州轻工业大学副教授余述燕,巢归研究院工程师查金奇,广州大唐化妆品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黄志坚,明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林河妹,广东聚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瑞,广东诗妃化妆品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何东许、资料员冯洁清,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古玉龙,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胡银霞,广东康王日化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夏冷,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法规委委员副主任李锦聪等代表出席会议,研究会秘书长林芝主持会议。

 会议伊始,林秘书长首先介绍研究会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她提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研究会对团标的研制质量、过程管理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我们将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作用,保证各项团标的高质量发布,同时也希望各参编单位结合企业生产情况,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承担任务,保证团标的科学、严谨、适用,助力企业的研发与生产,引领行业发展。

 

 随后,巢归研究院工程师查金奇从功效宣称分类评价要求、人体试验专项要求安全性追溯要求三个方面出发,系统解读《儿童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团体标准草案,提出框架设计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兼顾儿童群体特殊性,明确人体测试与模拟测试适用场景,建立分级测试设计原则,突出安全性评估与全程追溯的重要性。本团标的研制,将为当下儿童化妆品研发缺乏统一规范的局面提供科学的参考和指导。

 

 认真听取汇报后,与会代表充分肯定《儿童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团标研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重点围绕内容规范、功效评估、年龄范围、法律法规等多个维度展开积极探讨。其中郑州轻工业大学副教授余述燕强调标准编制的规范性,提出需进一步强化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精准性与术语定义的严谨性,确保标准文本的学术权威性。南方医科大学教授刘强基于儿童皮肤生理发育特点与护发功效的专业评估逻辑指出,儿童群体护发功效的界定需依托严谨的专业机理分析与实证数据支撑,建议标准中谨慎使用护发功效表述。广东康王日化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夏冷结合产品品类延伸需求提出,建议将儿童牙膏产品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并从儿童生理发育阶段性特征出发,提议将儿童受试者最高年龄从18周岁调整至12周岁。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法规委委员副主任李锦聪则从法规适配性角度补充说明,儿童牙膏产品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标准编制需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框架。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古玉龙从产品功效界定与市场应用角度建议,应将舒缓类与修护类产品的试验方法分开独立阐述,避免因定义混淆导致市场应用中的不规范宣称。

 

 各团标起草人积极讨论,为团标的修改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接下来,标准编制人员将充分研究会议修改意见,继续完善标准内容。最后,会议制定了严谨的编制日程,以保障团标高质量发布。

 

时间

步骤

2025年2月~12月

标准起草、讨论完善,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025年12月~1月

征求意见,完成标准送审稿

2026年1月底

召开标准审查会,形成报批稿

2026年1月~2月

完成报批工作,发布标准

2026年12月28日

第三次研讨会,确定意见征集稿

 

 至此,启动会圆满结束。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进一步提升了《儿童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团体标准的起点,为团标的高质量发布筑牢了根基,也为本团标在功效化妆品研发、化妆品配方设计体系标准化构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5年12月2日 09:26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