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完整版安评再度热议!法规委召开《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意见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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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中检院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此通知一出,再次引起了化妆品行业对完整版安全评估的热议。为进一步推动政策法规完善,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安评挑战,11月28日,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政策与法规委员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法规委”)就《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再版征求意见稿》”)召开了意见讨论会。会议集中讨论了原料数据调整和浓度参考原则的科学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会议首先指出,《再版征求意见稿》的提出,显著提高了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的信息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完整版安评缺乏数据的问题。然而,对比《国际权威机构化妆品安全评估索引》和权威机构数据中的INCI资料发现,目前仍有1500种原料因缺乏安全评估数据而无法使用。部分原料数据的缺失,不但会影响该原料的应用创新,还会给企业生产发展造成影响。同时,原料浓度参考原则的更新也进一步提升了行业解读的难度,增加了企业研发备案的时间成本。基于此,如何整合原料安全评估数据、完善《再版征求意见稿》仍然需要进一步讨论。
研究会法规委与会成员充分肯定了《再版征求意见稿》讨论会的必要性,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重点围绕化妆品原料来源及浓度、同一原料的淋洗驻留参考标准、产品作用部位与原料用量参考等进行来了深入讨论。其中,对于化妆品原料数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应更新《国际权威机构化妆品安全评估索引》文件,移除文件中无权威数据的INCI名称,并将其与有安全结论但未提供安全量的INCI名称一同纳入《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如果同一原料只包含驻留类使用量,委员认为淋洗类产品的原料用量可以参考相同作用部位的驻留类产品用量;在产品作用部位与原料用量参考的讨论中,与会成员结合解剖学定义、产品日常使用、备案注册等情形,详细分析了“颈部”“腋下”等部位的原料参考标准和依据,并补充、完善了原料作用于多个部位时的浓度参考示例。
至此,《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讨论会圆满结束。会后,研究会法规委将认真整理归纳此次会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积极反馈。未来,研究会也会一直保持初心,不断为会员单位架起与政府沟通的桥梁纽带,为化妆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参加会议的委员有:

何秋星,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会长

利   敏,研究会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法规委秘书长

张   亮,广州芙莉莱化妆品有限公司

田   俊,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李锦聪,研究会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邱启刚,研究会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于   利,研究会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如意,广州宝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杨传志,汕头市万邦化妆品有限公司

李素芳,东莞市星泽日用品有限公司

欧基何,博贤实业(广东)有限公司

陈波,研究会监事会成员,广州缘生源化妆品有限公司

林河妹,明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陈展新,广州巴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彭兴蕾,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李继超,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张毅,广东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

廖毅然,广东聚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END

 

 

 

 

 

2024年11月29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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