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关于征集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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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各化妆品科技工作者: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人才活力、激励自主创新、促进化妆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评审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5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评选活动,评选2025年度化妆品科学技术创新奖(原料类、产品类、专利类)、化妆品创新合作奖、化妆品创新成果推广奖、化妆品科学技术人物奖(突出贡献人物奖、卓越工程师奖、杰出青年工程师奖、优秀青年工程师奖和卓越工程师团队奖)、化妆品科学技术优秀论文奖。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征集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秉持公开、公正、科学和全面覆盖相关学科的原则进行征集。

二、征集对象

 
 

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化妆品科学技术工作的专家学者。

三、征集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心化妆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技术判断力,熟悉化妆品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市场需求、动向,了解国家、省、市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及化妆品产业政策;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1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20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担任技术总监及以上职务,并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副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含副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学会、协会等组织颁发的奖励);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审工作,能够担负起评审专家的职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院士不限);

(五)积极参加研究会评审及相关工作,对评审的项目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承担保密义务,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要求。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1日。

五、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填写《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评审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同时提交证明具备专家能力的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本会邮箱3126145286@qq.com(需注明“科技奖评审专家申请表-姓名”)。

(二)组织推荐

各有关单位按照入选的资格条件掌握标准,严把政治素质关、学术水平关、学术道德关,遴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专家本人填写《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评审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推荐单位核实每位推荐人选资料,并签署推荐意见,将《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评审专家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本会邮箱3126145286@qq.com(需注明“科技奖评审专家申请表-姓名”)。

六、联系方式

 
 

1. 秘书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中创汇·赛宝科技园E栋一楼104

2. 固定电话:020-38615569

3. 联系方式:林芝 18520226299(微信同号)

             钟秘 19120092981(微信同号)

 

附件: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评审专家申请表

 

官方文件

 
 

文件下载:

附件: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评审专家申请表

 

 

END

 

 

2025年4月2日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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