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警惕!产品成分与备案技术要求不符被罚

4月1日,广东省药监局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因未按照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进行违法生产行为,被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粤药监妆罚〔2025〕2007号)

公告链接:
https://mpa.gd.gov.cn/ztzl/zdly/xzcfaj/content/post_4689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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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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